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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大屏风,完全是因为上面的雕纹和画面精美,尺寸也气派,要了顾骜150块。

不过顾骜仅仅看了几眼,就知道这东西绝对是这些里面最值的——他肉眼就认出是金丝楠木的东西了,肯定是陪葬里的牛逼文物。

最后他一共掏了500块钱。

也亏得上次给姐姐买录音机时多出来200多块预算。加上老爹知道他今天来解决的事情凶险,又给他塞了些钱,他才拿得出这么多现金。

因为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直接两清,所以什么字据书证都没留下,安全得很。

顾骜也知道王平山肯定收了更多的东西,不过他也不眼红——王平山倒台之后,已经被他收走的东西肯定会被冻结起来,国家到时候再会处理。

几天后那批日本客人来的时候,这些“涉案古物”肯定是来不及重新进入合法流通的。

顾骜并不是贪婪之人,他不指望靠文物发大财,只要别让这些东西流出国外,也不要被人毁掉,在谁手上都无所谓。买个几百块玩玩,对他而言是最合适的尺度。

反正文物要想高价变现,得捏的时间太久了,至少20年里在国内都卖不上价钱。要想卖出高价,唯一的办法就是出口,而这就卖国了,顾骜不屑为之。

……

话分两头。

顾家姐弟在冷眼中离开茶场的同时,吴俊法已经带着手下的警员、押送着王家父子下山了。

他们可以根据案子的涉及管辖、越境抓人,却不能越境送回省城审判——按照当时国内的司法实践,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查,是可以有类似于“保护管辖”原则的。也就是虽然犯人不是某市的人,但受害者是某市的,那么当地警察也能去抓。

不过,吴俊法手上的只是省厅的办案批文,只能管到公安系统。至于抓到人之后怎么起诉怎么判,还是得按照规矩来。

移送到越县的有关部门时,差一点又引起了一阵地方保护的火并。

当然,这也怪当时消息不灵通、有关部门的人也没有听过录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