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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高通第一个旗帜鲜明的表达了反对的意见。

以高通为首的部分美利坚公司代表也旗帜鲜明的表达了反对意见。

另外,东瀛、高丽也有几家公司表达了反对意见,华夏同样有公司表示了反对意见,这家公司只有百分之49的股权是属于华夏,控股的是美利坚的企业。

所以,这完全没什么好说的。

从一开始,陆安等人就没将这个公司当成是同道中人。

一共是33份反对意见,代表着全球有33家公司不同意魔米的标准进入更深层次的讨论。

剩下没有表态的公司还有42家。

不排除有公司弃权。

所以,结果尚不明朗。

所有反对意见记入会议纪要后,第二轮反对意见讨论开始。

反对高通+华为标准的各自表态。

华为、小米、魔米、魅族、工信、中移动、vo等等等等,一长串华夏企业的名单旗帜鲜明的表达了反对意见。

但,不包括联想以及联想控股的摩托罗拉。

没错,联想弃权了。

最后发表了意见的公司一共是69家。

总共是6家公司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