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法律的界定中,这个又很不好明确的去判定。

所以导致一部分人钻了这个空子,糊弄不懂乐理的普通音乐听众。套用的一定是经典,出来的成品效果一般不会差。

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谁还会沉下心去作原创?

没有原创,华语乐坛的老本能吃多久?

对创作者来说,这让原创没有了生存空间。也让有道德、有操守、有自尊的原创音乐人处境愈发困难。

毕竟靠原创,多少年才出一个杰伦?然而套用的话,每年都能出几个类似杰伦,哪怕只有杰伦五成功力也足够这些抄袭者赚的衣钵满盆了。

其他很多行业,其实也都面临这个窘境。

对听众而言,短期内没有影响,但时间一长大家就只能听到无数首旋律差不多的歌曲。再好的歌,也会听腻不是?

到时候,听众就没有音乐可听了。

就像很多人找不到好看的小说一个道理,劣币驱逐了太多的良币,同质化极其严重。

然而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杰伦站出来就能解决的。

必须要整个乐坛齐心协力,坚持打击这种抄袭行为很多年,才能取得一定的成果。

杰伦没有心思去做这么伟大而麻烦的事,对他而言,投入的精力太大,结果还未必讨好。

这首歌李杰抄了杰伦也就抄了,杰伦搭理他,只会给他带去更多的热度。

何况后续的复杂诉讼程序同样不简单。

你不诉讼,人家就说你杰伦没证据,是诬陷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