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前腰让弗格森非常羡慕,年轻又灵动。
但是在老练的弗格森眼中,法布雷加斯的灵动却又没有那么灵动,这是他最大的缺陷。
这里不是西甲,是英超。
有一句话叫做:“得中场者,得天下。”
但是还有另一句话叫做:“得边锋者,得英超。”
现在的曼联拥有整个英超最可怕的锋线,他们的两个边锋完美无缺。
而曼联只是没有前腰,并不代表没有中场。
斯科尔斯是绝对的中场核心。
想要击败这样的阿森纳,斯科尔斯的组织能力远大于法布雷加斯。
而虽然小法作为前腰进攻能力强悍,但是他的身体素质无法担起这份强悍。他注定是灵巧的匕首,而不是战锤。他的身体对抗程度远不及斯科皮鲁尼、连体能也要差上一截,常常到下半场就开始隐身。
想要遏制他的能力、大大削弱阿森纳的进攻能力很简单。
上半场稍稍加强防守,引诱他进攻,再长传将球送至对方半场来迫使阿森纳回防,消耗他的体力。
温格擅长传切,弗格森就让他们传切,只不过温格很快就会发现这种打法有多么消耗体力。
所以在比赛开始后,球迷们看到了曼联重新拿出了惯用的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