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教师吧。因为容易结婚。”

温晓光和黎文博噗嗤而笑,“结婚和职业无关,和人有关。”

温晓光不能容易他这个五十岁人的老观点,“婚姻绝对和职业有关,你当你们那个年代,媒婆说一下,差不多就结啊?”

“与萱到底向往婚姻的什么?”

“一方面是社会和家里的压力,一方面我自己也想,其实我不是多么想要活成精英的人,我是个过日子的小女人,一个普通人,不干轰轰烈烈的大事,所以我需要伴侣和孩子,让我感觉这辈子没有在虚度。”

黎文博竟然赞同,“她说的对,到我这个年纪就能体会到了,因为我有慕文,我才是我。”

付与萱‘嗨’了一声,又闷一口酒,“不说这个了,除了当老板,你还会选择当什么?”

“军人。”温晓光想了半天,给了这回答。

“为什么?”他俩都问。

“要么口袋强大,要么肉体强大,我总得占一个吧?”

“精神呢?”黎文博道。

温晓光带些酒精的思考大概是更加暴露,他说道:“我对苦行僧和看破红尘的智者不感兴趣,我愿意当个有七情六欲的俗人,弘扬正义也睚眦必报、洁身自好也色而不淫、博采众长中也带些自以为是、真要讨厌我的,我就去他妈的。”

“哈哈哈。”黎文博忍不住大笑,“我就知道,少年得志的,怎么能没有一点傲气,平日里,你内敛的不像话。”

付与萱也是抿嘴轻笑,刚刚的温晓光真的有些小帅。

个性十足的坏蛋往往比随和平庸的好人更具有异性吸引力。

可惜了,付与萱更加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