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嘉书见四爷吃第二块苹果的时候,就问道:“爷要不要尝尝我们院里自己煮的盐水毛豆?”
她想起前世自己最喜欢的四样下酒菜:水煮毛豆、炸花生米、凉拌金针黄瓜和烧烤。
四爷点头。
如果说罗蓑肉和杨公圆是让厨师花功夫的菜,那么水煮毛豆跟油炸花生米,就是让喝酒的人花时间的菜。
一粒粒夹着花生米下酒的时候,自己也能喝半日,颇为消磨时间。
四爷慢慢啜着酒,就随意跟她聊起了家常,从兔子聊到弘历和弘昼。
宋嘉书提起这两个孩子来,脸上也忍不住笑容。
她从前并不喜欢孩子。
大约是因为,所有她要长期接触的孩子,都有父母,而她是寄人亲生父母篱下的那个。她不敢做的差劲怕被人嫌弃,但又不敢做的太好超过这个孩子。
小孩子们都有护食的天性,不喜欢跟自己抢夺父母关注,抢夺家里资源的外来者,这不能怪孩子。
可惜宋嘉书就是那个外来者。
与其说是她不喜欢小孩子,不如说她有些怕小孩子。大人还会虚伪柔和的笑笑,而孩子那种单纯而尖锐的厌恶和恶意,让她害怕。
可直到她突然到了这里做了长辈,她看着弘历跟当年的她一样,去揣摩别人的心意努力的活着,被哥哥欺负知道要忍着要避着,就越来越爱惜这个孩子,像是爱惜从前的自己。
她想要他知道并笃信,这世上总有个角落等着你,你不必揣测任何人的喜好,你不用做的最好,你只需要做你自己就有人爱你。
而弘昼这种大大咧咧快活醇厚的孩子,她也很喜欢,他像个永远充满活力的小豹子,看了就让人心里开阔。那才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的样子。
大约也是喝了酒的缘故,宋嘉书说起弘历和弘昼,脸上遮不住的笑意和爱意,涓涓渗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