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说,我不用那个号了。”纪凛打断:“所以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一样没看到。”
“是吗?”宋云安抬手蹭了下鼻子,他这个小动作让纪凛的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
纪凛的确跟宋云安有过那么一段,露水爱恋,短短一周就结束了,却是纪凛唯一一次,动了心想要好好在—起的,但是宋云安太作了,作到纪凛幡然醒悟,觉得未来会累的不行,索性长痛不如短痛。
开始的那一晚,纪凛食髓知味,加上宋云安长的实在入他的心,便想着来一段甜甜的恋爱,然而三天后,宋云安的各种性格缺陷就展露无遗,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摔东西,各种挑剔极端,最后一次竟然跟纪凛动了手,瞪红眼睛吼了一句:“给我滚!”
纪凛的耐心原本没那么差,可就是这句话,让他瞬间筋疲力尽。
何必呢?谈恋爱跟催命似的。
当时纪凛拿起床上的衣服转身就走,头都没回。
之后宋云安打爆了他的电话,每天各种邮件,纪凛原封不动编辑了一句“给我滚”,然后换了手机号废了那个邮箱,再见就是那天在饭店。
你要说宋云安这个人无一可取之处,也不尽然,当年他们住在靠海的别墅里,正值天气最好的时候,晚上的月光澄澈干净,照在宋云安脸上,能把纪凛迷的魂儿都飞起来,那个时候房间里不开灯,宋云安像是海上鮫人,被纪凛炽热的目光注视着,会不好意思地抬手蹭一下鼻尖,显得既羞怯又纯善,加上他在床上完全随着纪凛的意思来,是个男人都顶不住,整整三天,纪凛跟宋云安白天补觉,晚上两人踏着月光,行这世间最热烈销魂之事,不快乐吗?至少从那以后,纪凛不管交多少个男女朋友,也没有跟对方发生过关系。
宋云安像是纪凛一场遥不可及的梦,有些辨不清真假,其实纪凛觉得这样就挺好。
思此,他叹了口气:“宋先生,你找一个能受得了你的,我不行。”
“你行。”宋云安毫无商量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