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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景铄舔了下嘴唇上的酱汁,扭头问道:“你吃酱鸡爪了?”

“吃了。”林秋阳咧着嘴巴说道。

屋里,林三柱拿着铅笔,一个字一个字往本子上写,遇到不会的,封兴修拿粉笔头在黑板上一笔一划教,一遍不会,那教两遍,两遍不会,那教三遍,三遍不会,那教四遍……直到教会为止,耐心的程度令人咋舌。

林三柱像个小学生一样,伏在桌子前,一手拿铅笔,一手按住本子,他说:“以前我二嫂教我二哥写字,那个场面你没见着啊,一个字写错了,就打一下手掌,两个字写错了,就打两下手掌……到最后,我二哥的手,肿的像馍馍头一样。”

马芬芳刚嫁进老林家的时候,曾教过林二柱认字,可惜林二柱不是那块材料,咋学也不会,把马芬芳气得够呛。

“你二嫂?”封兴修给林三柱倒了杯凉白开。

“我二嫂马芬芳,她是城市来的知青,会念书,会写字。要我说,我二哥娶的不是媳妇,是老师,还是那种不近人情的老师!”林二柱边抄边说,“我二哥成天干活,手上的茧子老大一个,铅笔那么细那么短,他握都握不住,还写啥字呀?”

林二柱干活是一把好手,但写字对他而言,十分困难,他当时就嚷嚷说他又不上学,又不考试,学认字干啥,有这个时间还不如下地干会儿活呢!

封兴修皱眉问道:“后来呢?”

“后来我二哥跟我二嫂说他不是学习的料,与其让他写字,还不如让他干活,于是认字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林三柱喝了口水,又说:“这事以后,我二嫂就再没给过我二哥好脸色,她直接把我二哥当牲口使,可劲儿地糟蹋,我二哥傻不拉几的,受欺负了也不说,有一次我看不下去了,想跟马芬芳吵吵两句,我二哥竟然胳膊肘往外拐,说让我不要管。”

封兴修点头,笑道:“人家是两口子,不管是对的。”

林三柱扁嘴说:“他们是两口子,那我还和他是兄弟呢!哼!”

封兴修见说不通,没再理论,他微微向前伸了伸脖子,问道:“写到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