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一行的目的地,正是位于巨鹿路上的塔克斯酒吧。
以塔克斯酒吧的火热程度,如果不是黄兴远提前了几天预定,临时去,不花大价钱,怕是要连散台都没得坐。
一路上,吴前都在欣赏着窗外的风景,上一次来魔都,还是数月之前,完全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也就买了点东西,最后被姜博达的事情一闹,扫兴而归。
没有玩过瘾,更没有来得及领略这座“东方的巴黎”的美丽。
车窗外铁树银花灯火璀璨,高楼大厦比比皆是。
一幢幢大楼都在上演着灯光秀,仿佛在黑夜之中争相斗艳,让人目不暇接。
路上行车匆匆,路旁行人亦是匆匆,正如歌曲中所说,都市的泊油路太硬,难以让普通人留下足迹。
这是一座充满了魅力的城市,但若是想要领略其魅力,要么具备强大的荷包,拥有财富就可以减少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
要么具备强大的心理,无论处在什么环境,都要拥有一颗幸福的心,他强任他强,我自风光独好。
“魔都就是魔都……”
吴前看着远处魔都中心大厦,轻声道:“这里和巴黎完全不同,两者各有特色,说什么‘东方的巴黎’,扯淡,我没感觉巴黎有啥好!”
站在埃菲尔铁塔顶端欣赏巴黎夜景的体验非常不错,但卢浮宫门前的凶险让吴前对巴黎的好感大减。
虽然魔都也有令他讨厌的人,但那人至少不会猛然掏枪拿他性命吧。
四十公里路程,因为是在夜晚,交通状况很不错,没用一个小时就到了地头。
当在最后一个路口拐过弯之后,原本清净的街道猛然之间热闹了起来。
已经十点,即便是魔都这座不夜城,普通的街道也已经进入夜晚模式,没有太多的人影出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