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很平常的一句话。
宋明宝拖着酸痛的身影眨了眨眼睛。
长大与懂事都需要一个契机,或是经历过挫折,或是忽然被某句话点醒。
懂事要从具体的事情来说,但宋明宝有一点变化很大,那就是容貌与气质。
以前小而娇的一个人,闹来闹去就感觉跟个孩子似的,让人头疼。
现在她闹吗?会,会小闹,但闹起来感觉就不一样了,像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撒娇,娇而有情。
她要是跟以前一样闹,宋明宝怕他不要自己。
她不敢,无缘无故也闹不起来,心态和为人处世的手法,渐渐受到他的影响,平和下来。
每天都恨不得黏在他身上了。若是之前的宋明宝,绝不可能有这个想法,她绝对会捂着耳朵晃着脑袋将这个想法晃出去。
二十八日到来,陆志城带她回娘家。
这个时间段去镇上的人很多,过年前都舍得花钱买年货犒劳犒劳自己。
村里牛车就一俩,陆志城得提前两天约了两个位置才约到。
明明跟上回一样的位置,坐满了人,视觉之内,就是感觉人数比上回多了不少,挤得连缝隙都不留了。
陆志城上车后,刚伸出手,宋明宝抿唇,默契地抬手搭拉在他手上。上了车两人的手还拉着,甚至主动靠近他。
在旁人看来,角落里的夫妻两个,一个低头,神情温柔,一个抬头仰起精致的脸蛋尔后附在他耳边似在说些啥,这感情真是折煞人。
座位上有两个是咬着牙坚持下来没结婚的女知青,露出了羡慕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