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下烧火的区域常年被烟雾熏,黄色的泥土墙熏染上黑色,这里一块那里一块的。
她盯着那些黑色的东西,慢吞吞地迈左脚迈右脚。
站在那,然后捡起干枝杈塞进灶下。
陆志城挑眉,她真的会烧火?
宋明宝还真在乡下学过两年,十三四岁的时候住在外婆那,跟着乡下的表姐妹学了简单烧火做菜,之后好几年都没碰过,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她以为自己往后不会再碰的了,结果呢?
宋明宝划拉火柴故意划得很重,结果一下就着了。
她弯下腰蹲身,以极其别扭的动作点火,就是不肯坐屁股下那张矮凳子,在她想来,凳子也不知放多久了,肯定不比那黑色的墙干净,她嫌弃。
干柴一下就着了,宋明宝露出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得意表情,然后捡了大块的木柴往里面塞,许多年没干,动作有些生疏。
到底还是着了,火光亮起,映得她脸色火红火红的。
陆志城双手抱着胸,观看了半刻,找了根筷子,准备到时候搅一搅。
结果人宋明宝偷瞥了他一眼,还在那记恨呢。
她盯着那锅两秒,手下动作加快,往里不断加柴,一下噼里啪啦的,火越来越大。
锅里很快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通常妇女都知道,煮饭先大火后小火,不然米黏在锅上容易糊,一不注意,半锅的米能给你糊成只剩一碗能吃的。
看着越来越大的火,宋明宝肚子里的气越来越顺,恨不得一锅全糊了。
陆志城垂着眸子,拿着筷子慢吞吞地搅拌,锅里泛起白色的泡沫,夹杂着遇热炸出来的红色红薯汁。
事情如宋明宝想的那样,锅里翻滚得厉害,水越烧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