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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她又狐疑的看向崔九凌:“该不会王爷有这个爱好吧?”

“你少污蔑本王。”崔九凌瞪了她一眼,抓起她的脚,泄愤般在上头啃了一口。

“嘶。”傅谨语抽了口凉气,随即看着自己湿/漉/漉的脚丫子,笑嘻嘻道:“王爷果然有喝洗脚水的癖/好。”

崔九凌:“……”

大意了,应该擦干再啃的。

不过,如此一来,会不会又被她扣上个“爱啃旁人脚丫子”的癖好?

爱喝洗脚水跟爱啃脚丫子,究竟哪个更上不得台面,一时之间,竟让他有些无从分辨。

内心纷乱复杂,面上他却只淡定地拿过布巾,仔细地帮她擦拭脚丫子。

傅谨语脚丫子生得秀气,脚趾细长,脚指甲涂了大红凤仙花汁,加之她本身肤/色就白/皙。

眼珠子落到上头,便难移开。

不看脸/蛋、身/材,只这一只脚丫子,就叫人禁不住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崔九凌鬼使神差的,再次抓起她的脚丫子来,啃了一口。

傅谨语:“……”

什么毛病?

她无语道:“你要是馋猪蹄了,明儿我叫厨房替你做一锅炖猪蹄便是了,啃我脚丫子作甚?”

崔九凌抿了抿唇,耳尖虽红了,但嘴上却佯装淡定道:“你若是能寻来如你脚丫子这般好看的猪蹄,本王倒是愿意来上一锅。”

傅谨语抬手拢了拢自己的秀发,拿右手食指跟中指托腮,得意笑道:“那可就难了,毕竟我这样的人儿,世间独一无二。”

崔九凌又抓起她的脚丫子啃了一口,冷哼道:“寻不到?那就别怪本王啃你脚丫子了。”

傅谨语:“……”

这家伙真是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