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刚开始读书、写小说,季曼玉还存着一种“你瞧不上我,你觉得我是封建糟粕,那我就要让你看看我不比那些新式女性差在哪里”的想法,等《光华》在北平火了起来,甚至得到出版的机会和搬上话剧舞台的机会后,季曼玉慢慢就把这些想法放下了。
她开始真正享受起写小说这件事来。
当她全身心投入到某一件事时,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那些曾经在她生命中留下残忍痕迹的人,都不怎么被她放在心上了。
衡玉笑,“大姐越发豁达了。”
季曼玉摇头,“我也不是豁达,只是觉得把精力花在郁洛身上,很浪费。”
她不是豁达,她只是心很小,装进家人、装进小说,甚至开始像季复礼他们一样,担忧起国家存亡时,就舍不得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恨一个人身上。
“不过我也不是圣人,若是以后有机会,让郁洛和他那个妻子倒些霉,我也是乐意的。”季曼玉笑弯了眉眼,对衡玉和季复礼道,脸上的表情带着几分娇俏。
是啊,她现在也不过二十二岁。
人生却像割裂一般,前二十年恍若大梦一场,如今方才是浴火新生。
——
回到家后,季曼玉走进房间整理资料。
她的第二本书《明月》取得的成绩还算不错,因为是个悲剧,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受欢迎程度不高,但报纸上多是夸奖之声。
现在,她的笔名“萝梦”在北平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甚至还有人往报社寄了邀请函,邀请她参加文人聚会。报社的人收到邀请函后,连忙给季曼玉送了过来。
季曼玉全都回信婉拒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的底子太薄了,无论是《光华》还是《明月》,小说出彩的地方在于感情真挚,文笔却不是那种笔下生花的类型。
她去参加这种文人宴会,容易露怯。
季曼玉和庄子鹤已经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在写给庄子鹤的书信里,季曼玉提到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