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边美女如云,他却认为自己不需要结婚,和丁总一样,成为商界有名的钻石王老五。
他还在接受采访时,高调的发出过“希望有朝一日成为中国首富”,“我是中国有名又有钱第一人”的豪言……
这么说吧,在冯一平快速崛起前,这位在国内,就相当于是后来高调的老马和某国民老公的结合体。
是一个非常懂得注意力经济的媒体宠儿。
所以面对一下子就把包括他在内的国内的大把风云人物,全部衬托成昨日黄花冯一平,他虽然佩服,虽然有些无可奈何,但依然掩饰不住自己的傲气。
“我们目前必须得承认两点,”冯一平说,“首先,我们必须得承认,在互联网领域,美国确实处在世界的前沿,所以在互联网界,普遍存在崇拜美国的现象。”
“在这个大前提下,哪怕是两家同样性质的公司,肯定是美国的那家更受投资者的看好和欢迎。”
查尔斯张想了想,说道,“这一点我承认。”
这一点他当然得承认。
这么说吧,除了冯一平在美国创办的公司,国内的互联网公司,目前都还是对美国的模式进行复制,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创新。
“我们还必须承认一点,即便是排除政策的因素,就现在来说,显然是我们更需要纳斯达克。”
他这里说的政策的因素,主要指的是,在创办之初,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很多都接受了国外风投的投资,属于是合资公司。
但在国内,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以及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也就是网络内容服务商,所需的ic牌照,合资公司很难取得。
所以大家纷纷采取在国内成立一个内资公司,而内资公司,属于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常见的做法,是注册的离岸公司,的子公司。
这也就是vie模式。
采取这种模式成立的公司,会被国内的证券主管部门,视为规避相关政策的公司,很难得到上市审批。
即便能得到审批,国内a股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也比纳斯达克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