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不管是福克斯还是索尼,都通过漫威的英雄人物赚得盆满钵满,眼光很好的冯一平,自然不可能放过这一块。

但是,谁又能保证他们自己拍出的电影,就一定能大受欢迎呢?毕竟近年所拍的超级英雄的电影里,成绩惨不忍睹的,远比大卖的《蜘蛛侠》和《x战警》要多得多。

这一点,早就收购了dc漫画的时代华纳,可是最有发言权。

他们的超人和蝙蝠侠系列的票房,也是参差不齐,如若不然,他们早就启动了其它的英雄系列。

所以,谁能保证,冯一平能从漫威那么多超级英雄里,正确的选出一定会受大众欢迎的那一个,或者是那几个英雄呢?

就是能选出来,他们制作出的电影,又一定能受到大家的欢迎?

呵呵,他居然一入主漫威,就把漫威里对电影制作最有经验,成功的参与制作了多家公司,多部以漫威英雄为主角的电影的阿拉德,一脚给踢了出去。

这不简直就是,自断臂膀吗?

还有,他搞出的那个创意委员会,是个什么玩意?

他这是把电影制作,等同于一件产品的研发吗?

虽然好莱坞的电影从业人员,都认为电影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种工业,但电影,尤其是那些优秀的电影,从根本上来说,属于艺术创作的范畴。

成功的电影,就和那些绘画大师和音乐大师的作品一样,一定会带有鲜明的个人特色。

所以,在电影制作部门的头上,还设立一个创意委员会,有什么用?

最大的用处,怕是给电影制作拖后腿吧!

根据冯一平给出的创意委员会的权限范畴,那实在是一个拥有最高权限的组织。

他们不但负责提供最主要的创意和大纲,也就是拿出剧本,还能深入到电影创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导演以及演员的人选、拍摄方案、特效方案……

本来,一个强势的编剧,就够让人头痛的,现在这个编剧还拥有比导演更大的权利……这样的模式下创作出来的电影,效果先不说,制作时间超期,那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