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没有结果是吧,”柯林斯笑了笑,“那又有什么,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一个人啊。”
阿尔芭都想对着眼前的小姑娘竖起自己的大拇指来,“姐们生猛!”
要说,如果换了另外的场景,比如说一个寂寞夜晚的酒吧里,或者是一个喧嚣的ayty上,她也不介意随冯一平或者是他看起来有眼缘的人回家,或者是带他们回家。
当然,那肯定是日日欢愉(不一定能保证质量)过后,就自此各奔东西。
像这样知道冯一平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至少有两个女人以后,还想跟他怎么着更进一步,她还是觉得会有不小的障碍。
或者说,这是一个有关投入和产出的问题。
一个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感情,却很可能得不到想要的回报,会不会划算的问题。
但你看看柯林斯他们这样的新生代,完全就不考虑这些问题,喜欢他就是喜欢他。
我以前,也这样过吗?
和柯林斯一般年纪的时候,好像也是这样的。
记得至少有一个女同学,就是因为喜欢摇滚明星,所以疯狂的参加各种音乐节,不过,她不是奔着音乐去,而是奔着那些搞音乐的人去的……
她把那叫做“集邮”。
有一次,还跟一个搞巡回演唱的乐队一起呆了一段时间,然后,把乐队从主唱到贝斯手,全都睡了个遍,自己当时听到这样的事,好像也有些羡慕,不是吗?
恍若隔世啊!
“没意思,他们好像打不起来。”柯林斯的话,打断了阿尔芭的遐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