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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里的人都在沉吟思考,张剑率先点头道:“小杨说得没错,这的确是个很大的疑点。”顿了顿又道:“葛澜押回市局的时候,我让同事检查过,他胯下有那玩意儿,而且长度应该比十厘米差不了多少,只是不知道雄起的时候咋样!”

杨棠接过话茬道:“张主任,不管嫌犯裤裆里那玩意儿有没有用,我想说的是自蔚器的利用表明了嫌犯的行为异常,而每个人的行为均由大脑控制,嫌犯行为异常代表他脑子出毛病了,而大脑的毛病无非两种,物理构造上的,如果是这种,那么嫌犯葛澜的外在表现绝不可能与正常人无二,相对的,精神上有问题,比如人格分裂,那完全是可以隐藏起来不被旁人所发现的。”

对于这番话,在座不少见过嫌犯葛澜的警官都微微颔首,表示赞同。

但也有人提出反对:“使用自蔚器,这的确算个疑点,但就这么一个疑点便断定嫌犯精神分裂、多重人格,这未免太牵强了吧?”

“这问题提得好。”杨棠淡然道,“我说嫌犯葛澜精神分裂,当然不止他使用自蔚器这么简单。他的第二点问题是,强奷杀人的案件不少,抢劫杀人的案件也不少,但强奷加抢劫再杀人的案件就不那么多了,为什么呢?因为正常人都清楚杀人犯法这个事,而在杀人之前再进行一项强奷或抢劫的重罪,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已经是正常人精神抗压的极限了,可连环淫魔案不一样,强奷抢劫杀人,几乎把受害者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吃干抹净了,这样的人要么天生恶毒,要么神经大条,可谓少之又少!”

“再加上,淫魔掏空了几个受害者卡里的钱,并通过网络将钱洗得干干净净,这说明连环案要么是团伙作案,要么就是唯一嫌犯拥有高超的电脑技能。另外,三具受害人尸体上某些伤患证明了嫌犯精通人体构造,而葛澜的屁股舞跳得不错,素描也蛮赞,如此多项技艺集于一身,难道嫌犯是第二个本杰明·富兰克林吗?”

“如果真有富兰克林那实力那能耐,何苦去强奷抢劫呢?金钱和女人随时都会有人主动奉上,所以若嫌犯是正常人,他就不会犯下连环案这么蠢的案子,相对的,如果葛澜是一多重人格者,他就会在拥有了富兰克林的能耐后,还傻傻地去犯案。”

听完这番分析,会议室里又安静了。

与会警官都听明白了杨棠在用排除法。

首先,连环案不可能是团伙作案,这一点从三位受害者身上相似的瘀伤就能判断;

其次,连环案不可能是一个拥有多种技艺的正常人所犯,毕竟能把电脑、解剖、舞蹈、绘画……至少四种有点风马牛不相及的技艺集于一身的正常人智商绝对低不了,他若想要钱跟女人的话,根本用不着犯罪吧?

然后,由第二条不可能“发散思维”出去,正常人拥有四项甚至更多项突出技艺后,不会通过犯案要钱要女人,但不正常的人,那可就不一定了,比如精神有问题的人!

最终,精神分裂多重人格者就成了最有可能犯案的一种人,因此杨棠推测被他们抓回来的葛澜就是这种人。

要知道,一个多重人格者的学习能力是常人的几何倍数,譬如正常人的学习能力是一,那么一个双重人格者的学习能力至少可以达到三、或者四,甚至五!而三重人格以上的家伙,学习能力更是远超人们的想象。

举个简单的例子,非英国的正常人在伦敦工作生活了十年以后,大部份人的英语口语都会带上伦敦腔,但也有少数人怎么也拿捏不会伦敦腔,说起英语来总有股子乡音。

而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多重人格者从未去过伦敦,但他通过自学,加上对某些电影英语对白的专研跟琢磨,不到半年,这位多重人格者就已经学会了一口带伦敦腔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