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确定。”john微微喘息着,“不过你要是继续和我在一起,也许就没有了。”
john不知道自己的这句话哪里让他动容了,但sherlock的神情立即就变了,然后他深深的,深深地吻上了john的唇。老实说,john还从未经历过如此要命的吻,sherlock就如同一只暴躁的小兽,急切而毫无耐心的舔吮,甚至啃噬着john的唇,仿佛要从中找到什么。john揽着他的脖子,几乎承受不住而发出断断续续的呜咽声。但忽然,就像他要寻找的东西已经找到了一样,sherlock放慢了节奏,仔细而缠绵地用舌尖舔过对方的每一次口腔,纠缠过对方的舌与之共舞,几乎带有暗示性的吮吸着john无力的舌,一寸寸滑过温热而柔软的内壁。
上帝,john忍不住想,大家说的真的太对了,他是个天才。所谓天才就是即使是完全没做过的事他也能做得比别人还好。
最后是john将sherlock推开的,他面色潮红,粗喘着气,微微别过脑袋,几乎不敢正视自己的室友:“停下sherlock,我们……我们得回去了。你就这么跑出来,天知道lestrade会担心成什么样子。”
天知道要是这么下去他还把不把持得住。
“……对。”sherlock也猛地起身,眼神里还透着迷醉,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我们……是该回去了。”
然而当他们回到庄园时,并不太意外地发现,lestrade和众警察已经不在哪里了,他们一定对这位侦探失望透顶而早早地收工回家了。sherlock对此只是耸耸肩,然后掉头向他们所住的旅馆走去。当他们并肩顺着蜿蜒的小路缓步走着的时候,john忍不住开口说起案子。
“说真的,sherlock,当时在庄园里的时候,你到底跟那名女仆说了什么,让她一下子就配合调查了?”
sherlock微笑道:“oh,那没什么,我只是告诉他如果你不配合,我就把你和nelson爵士偷情的事情公之于众。”
“你怎么知道的?”
“还是那个钱包,钱包夹层上有一小块指甲油痕迹,今天我注意到那和argot手上的指甲油是同款。一个女仆怎么可能有胆量翻她老爷的钱包?除非他们有不正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