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所熟知的八卦之中,布鲁斯韦恩是一个好看无脑,只知道花钱败家约女人的花花公子。
黛芮娅想,他伪装得也的确完美。
很难会有人认为他的眼下青黑是因为常年夜巡,而不是因为约会;他所热衷的极限运动以及在上流阶层流行的各类运动也都能够为他的手茧提供完美理由;就连体脂率也都维持在并不会引人注意的程度。
——如果布鲁斯韦恩练出了海王或者索尔那种显眼而夸张的肌肉,估计就没有任何人会相信他是一个‘经常作死挑战极限运动并且为此频频受伤’的菜鸡花花公子了= =。
他应该就只能搞‘金刚芭比’健身狂魔的人设了。
彼得:“斯塔克先生和韦恩先生从小就认识,嗯——应该叫做发小?”
不少影视作品所展示的一种规律:有钱人家的孩子们总是互相认识的。
托尼和布鲁斯当然也不例外。他们两人的名字,甚至从很早开始就会被媒体大众并列放在一起比较。
黛芮娅了然地点点头,“不过我记得我前段时间还在新闻里看到‘布鲁斯韦恩受伤’的消息呢,我本来还以为他会缺席这一次的宴会?”
布鲁斯前段时间称伤是因为全身心地扑入小丑体内酒神因子的研究——这是就连神盾局都不知晓的秘辛。
彼得当然更加不会了解这件事。
所以少年一摊手,无奈地吐槽:“说真的,黛,你这种热情的积极态度,我都快要以为你是打算去向报社投稿了呢。”
——其实关于小丑体内的酒神因子,这种金属不仅能够为宿主带来近乎永生的治愈能力,而且还有种‘草履虫’特质。它只有在宿主濒死之时才会出现,而且治愈结束之后又会快速消失,不留下任何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