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三人兵分两路。从魔界至邬凰山的途中,丝毫不敢耽搁。

早先便说,邬凰山本是北荒的一?处荒山,因有凤凰遗骸而得?名。

北荒便是那传说中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地。那里的民风较为豪放些,一?路行来,总能在人间的集市, 街道上?发现不少门派, 家族的弟子穿梭其中。

越是靠近邬凰山, 修士也越发密集。

不眠不休行了两天两夜的路,未曾辟谷的阮某人终于因风餐露宿闹了胃痛。

他怕耽误正事儿, 一?点没敢吭声,路上还?嬉皮笑脸, 插科打?诨,慕千秋早便知晓他是什么个品性,一?眼便知他是何处不舒服。

所幸也到了邬凰山附近, 便暂且在山下的邬衣镇歇脚。

才一?落地,天就黑沉沉的。

随意找了个客栈落脚。掌柜见?二人器宇轩昂,风仙道骨,便道:“二位可也是为了邬凰山的灵器而来?”

阮星阑纳闷道:“什么灵器?”

掌柜道:“便是那些修道之人千方百计寻的宝物, 说是在邬凰山出没,这些天来了不少人呢,我看二位应当也是修道之人,难道不是为了这个而来?”

如此,阮星阑便知何为“灵器”了。恐怕就是那些修真者,对外打?的幌子,不好直说是来捕捉人神之子,便对外言,是过来寻灵器的。

阮星阑有意打听消息,取出一颗明晃晃的夜明珠,在掌柜眼前晃了晃,笑道:“实不相瞒,便是为了灵器而来,不知现在是个什么情?形,那些人上山没有?”

“还?没,在山脚等了七八日了,前几日上去了一?波,听说是死了一?半,又被打下来了。”掌柜被夜明珠迷了眼睛,有什么说什么,“听说邬凰山吃人,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敢进去,还?是修道大老爷们有法子,据说从勾栏院里抓些倌儿,越放|荡的越好,抓去让邬凰山的恶鬼邪神先吃,等吃的差不多了,那些人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