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师尊的糖,还想当师尊的乖宝。今天想上师尊的炕,明天想睡师尊的人。跟师尊在一起的每一个晚上,都想揣上孩子。”阮星阑暗戳戳地把手探进慕千秋的衣襟里,色胆包天地揉捏师尊的腿根,“师尊,您的脸上布满了红|潮,是那种很鲜艳的颜色呢。师尊,想要。”
慕千秋深提口气:“星阑,莫胡闹。你还在生病。”
胡闹二字,永远不在阮星阑的字典里。
他为爱发了疯,得了癔症了。像个傻子一样,成天到晚就想当头猪,吃吃睡睡,死也要死在师尊的怀里,那什么拯救世界的伟任,不想扛了,一群糟心玩意儿,老子带不动。
甚至,他怀疑自己得病了,得了那种不跟师尊双修就得死的病。不双修就难受,浑身难受。说不出来的难受,必须双修才行,还得可劲儿折腾,变着花样的折腾。他承认自己满脑子黄不拉几,小小年纪不学好,也承认自己不是个好东西。
但他总归是个活生生的人吧,只要是人,就有追求快乐的权利,他也没伤天害理,打家劫舍什么的,在师尊愿意的情况下,行些快乐的事儿,至多就是有点狗,不算啥。
生前养父母也觉得他挺狗的,觉得他很贱。出身贱,没人要,好不容易有人收养了,半途中又不要他了,他又贱兮兮地死缠着不放。被人赶回去之后,身边的人都觉得他贱,别人都不要他了,还成天念叨着想回家。
阮星阑没别的要求,就想有个家,家里有亲人,一回家就有热饭吃,热汤喝。
其中当不当世界首富的儿子都无所谓,他就是觉得只要有钱了,什么东西都能买。想睡啥样的人睡不到啊。
可是,他就是再有钱,把金山银山当自家小菜园,他还是睡不到慕千秋啊。
勾引,对,他要勾引师尊。
讨厌师尊高高在上,不染纤尘的样子。坏心眼地想把师尊拉下神坛,当一个普通人。普通人就能过普通的生活了,居家过日子,还能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