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没有。”寄秋连忙否认,她将自己的脖子展示给监护人看,“这不是我的血。”

唐泰斯这才注意到自己儿子带回来了一个新的生物,他皱着眉头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少女”,并没有说什么,而是让寄秋先上车。

寄秋扭过头,发现格罗西还站在那里,她想了想,走过去拉起他的手,一起坐到马车里。

“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看到自家宝贝崽毫发无损,唐泰斯立马从慈母变成严父模式,他胳膊交叉放在胸前,“最好还要说一说,为什么你出去总能碰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寄秋抠了抠鼻尖,她斟酌了一下词汇,将小巷子的事情讲了一遍,着重突出她见义勇为这一点。

唐泰斯已经摸透了小孩这一套路,他尖锐做出总结,“也就是说,你单独一个人,用装饰用的袖剑试图威胁一个成年人,在他们反击的成功率很大的情况下,你还是鲁莽的做出这件事?”

“唔……你说的也很有道理。”寄秋抿起嘴巴,眼神乱飘。

‘年纪这么小就知道英雄救美了,真不愧是我爱德蒙?唐泰斯的儿子。’

唐泰斯心里忍不住为自家小崽子感到骄傲,但很快另一种想法就涌出来。

‘若是那位阉伶没有反击,西蒙岂不是会受伤,甚至还有可能失去性命?!’他眉头紧皱,想象到儿子离自己而去的场景。

寄秋看到唐泰斯一会儿高兴一会儿愤怒,她有点担心监护人的精神状态了,‘果然养孩子容易崩溃。’她丝毫没有罪魁祸首的愧疚感。

“西蒙,我为你的勇气感到骄傲,但我不希望你无视自己的安全做出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