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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担心的那些俗事,在他们之间,根本不存在。

想通了这些事,张凤娘对陆子安简直是岳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不仅是陆家,张凤娘他们也都忙得跟陀螺似的,脚都没沾地。

收拾了好些天,才总算是把嫁妆给整理了个遍。

这几年,不只是陆子安做足了准备,沈曼歌也没闲着。

她本身就是做服装设计的,她和陆子安的衣服,自然不需要假手于人。

为了这个婚礼,她整整做了十二套衣服。

陆子安收到她送来的衣服时,简直整个人都惊呆了。

细腻的刺绣,细密的针脚,更不用提那衣料了。

看着颇为厚重,但其实穿起来很是轻松,裁剪合宜,行走间衣袂翻飞,竟有种飘然若仙的感觉。

尤其陆子安平时穿惯了黑白灰,突然换成这艳丽的大红,简直叫人看晃了眼。

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如果说以前陆子安的颜值十分能打六分,那这衣服一衬托,妥妥的上了九分。

“确实不错,曼曼很厉害的。”陆妈都连连感叹,附带着嫌弃地瞪了子安一眼:这么好的姑娘,白白耽搁好几年,要是被别人截胡了,看你去哪哭去!

陆子安被瞪得一脸茫然,倒也不以为意,仍然高兴地试着衣服。

“连新郎官的衣服都这么好看,真不知道,新娘子的该有多漂亮。”陆妈给他拉平衣角,感慨万千:“其实我看他们那婚纱也挺好看的,现在的女孩儿都喜欢那个,怎么偏你们就要弄这什么,汉婚……”

“妈,这你就不懂了。”陆子安理了理衣袖,一本正经地道:“《礼记》说‘婚礼者,礼之本也’,衣冠、礼仪、一器一物,绝非施加于人的身外之累或徒具其表用来炫耀于世人,而恰恰相反的是,婚礼,理当是剥离壅闭、指引人生方向的通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