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惨叫强行截断在喉咙里,他后头的话戛然而止。

沈曼歌优雅地收回脚:“别惹我,明白?”

明白明白,很明白了。

众人非常期待,陆子安也就没客气,想了想就挥毫写下【高山仰止】四字。

笔是书社准备的狼毫笔,手感极好。

狼毫用的并不是草原的狼,而是黄鼠狼的毛,这种笔比兔毫稍软,弹性较大,写出来的字苍劲有力。

他写的是行草书,行草书讲究的就是一个气势,书随心动,笔由心发,方能显示行草的那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陆子安行笔沉着而痛快,借助于八面出锋,自然地显示出墨色浓淡,湿中有干,干中有湿,浓中有淡,淡中有浓,简简单单一幅字紧密却又互相揖让,竟仿佛拥有千万般变化,极富节奏感。

“好字!”旁边一老者一抚掌:“笔速急掣,狂狷一路,好!”

另一个连连点头:“果真是妙啊!于变化中有呼应,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这才是墨趣!”

“一气呵成,笔速快而精,于细微处见笔力,确实不错,陆小友习字有二十来年了吧?”

陆子安微笑着点点头。

“难得,确实难得,年纪轻轻这般沉稳,果然是后生可畏。”之前抚掌夸赞的老者点头赞叹,忽然话锋一转:“小凯,来,过来,你也写一幅。”

正在查看自己拍摄效果的邹凯僵住了,面容有些扭曲,嗫嚅道:“爷爷,我,我不会……”

邹老爷子眉头一肃:“邹凯,我平常怎么教你的?作为一个男人,说话要有魄力,要有胆识,畏畏缩缩像什么样!”

邹凯脖子一梗,壮了壮胆子,大声道:“老子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