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主任,那个工人是病死的,不是工伤更不是意外……”
劳动局王科长冷不丁来了句:“谁说不是工伤事故的?”
“这怎么能是工伤事故?”胡松平最讨厌劳动局的人,回头看了一眼吓得神不守舍的小包工头杨前进,振振有词地说:“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去年在开发区,一个民工也是脑溢血死的,我看他老婆孩子可怜,出于人道主义提出私了,给他家十万块钱。结果他儿子狗咬吕洞宾,跟我胡搅蛮缠,不就是打官司吗,谁怕谁!”
三建公司是总承包,胡松平是包三建公司的活。
虽然刚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民工是小包工头杨前进的手下,但较真起来三建公司和胡松平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听胡松平这一说,陶总禁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他家人起诉,我请律师应诉,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全是法盲,居然判我输,让我赔三十七万!我咽不下这口气,干脆把官司打到中院,结果中院判我赢,判决到现在我都记得,说那个民工是在干活时因为自身疾病死亡的,不在工作时受到的伤害,我们施工单位与他的死并没有因果关系,我们施工单位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胡松平知道眼前这些领导不太好忽悠,又补充道:“不过法院也提到,除了我们施工单位外,死的那个民工自己对最终的后果也没有过错责任,但是他突然去世,势必会给家人带来重大损失。根据公平原则,让我们施工单位分担部分损失,赔偿五万块钱,驳回他家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套一套的,听上去不像是信口开河。
韩朝阳正暗想徐民的命难道真这么不值钱,劳动局王科长冷冷地问:“胡总,你说的那个民工是送到医院之后就死了,还是抢救了几天才死的?”
“当时没死,好像是第三天死的。”
“这就对了。”
“什么对了。”
王科长从霍主任手里接过烟,很认真很严肃地说:“就像你刚才说的,根据相关法律,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工伤范畴。但《工伤保险条例》也有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什么意思?”胡松平下意识问。
“徐民送到医院就死了,从发病到死亡别说48小时,甚至不到4个小时,所以按规定属于工伤。”
“有这一条?”胡松平将信将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