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愣了愣,她也觉得霸森变化极大,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做事不拖泥带水。

可是人霸森现在铁了心退婚啊,保姆叹气,“小姐啊,别犹豫再三,男人说断,一般就断了。”

“我不甘心,”张曼丽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等过了一段时间,我再来找他。”

曾经她招手即来、挥手即去的男人,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他气度大变,却对她弃之如敝履,加上他那等相貌,她如何能甘心。

……

霸森喝完一碗粥,又站起来走了几步,腿部仍未完全恢复,走一会就酸。

霸森边走边说,“我在昏迷中其实能听见你们的声音。”

解释了他突然穿书,却一点不震惊的原因。

桐桐最关心大哥有没有失忆,“大哥,你失忆了吗?还记得以前的事吗?”

霸森淡笑道,“没失忆。”

没有失忆,桐桐心底一块巨石落下,重重点头,笑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嗯!”

家里另外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霸森从不是温情的人。桐桐精心照顾他二十多天,大概他不忍让小姑娘知道真相吧。

他在院子打量院中的蔬果,柚子已经老了,他记得第一天的时候,桐桐打过柚子,做了柚子饼。

“大哥,你想吃柚子吗?”桐桐在他背后问。

霸森低头看着小姑娘,摇摇头道,“刚喝了一碗粥,吃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