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儿长得软软糯糯可爱非常,很难让人看了不喜欢,再加上这孩子竟然不怕他们,那就更难得了。他们身上都穿着公服,身侧还带着大刀,再加上平时办案多了周身都有股吓人的气势,就连普通老百姓看了都不敢直视,孩子见了他们更是能吓哭,可这小不点倒是一点不自在都没有,反而淡定得很。
这孩子够胆量!
一群大老爷们忍不住心生喜爱,心里因此对这家饭馆的排斥又少了一点。
几人便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像是个勤快的小伙计一样像模像样地忙来忙去,都忍不住笑。
“这孩子有三岁吗?这么小就能帮父母干活了,真懂事。”
“我家那孩子比他还大,天天就知道缠着他娘买糖吃,可从来没帮他娘干过什么活,跟这孩子一比我家那个简直不能看。”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懂事也难免。”
“不过这小孩儿怎么穿着僧服?他是小和尚吗?”
年纪最小的捕快本来打算把小家伙抱过来好好问问,但这时,厨房门帘被掀开,米味端着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道:“饭菜都准备妥当了,现在上菜。”
几人看得一愣,显然没想到这家简陋的小饭馆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如此年轻貌美的小娘子,总感觉她跟这家小饭馆不能联系到一起。
不过很快众人的注意力便不由自主地从米味的脸上移动到桌上的菜上,原因无他,实在太香了!
不光香,外表也很好看,一盘盘菜像是被人精心描摹出来的画,精致又美丽,光是看着就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哪家顶级酒楼的大厨做出来的,但偏偏做出这些菜的是个简陋的小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