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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始祖之子,请您听我说完。我们被那个人类驱逐之后,划分成了两个群体,我的曾曾曾曾孙子是个有野心有活力的孩子,他不愿意失去家园,带领一部分族群回到了我们原本的聚集地,和那个侵占我们领地的人达成了勉强的和平。”

“而我带着另外一批族人重新找到了新的家园,哥谭的任何一处都是我们的停息之处。虽然我们已经划分为两支族群,但我们时常聚集在一起交流消息。”

“哥谭的人类会注意自己家中有没有多出陌生人,但是他们不会在意家里多出一只蝙蝠。”

沃洛克明白了这只老蝙蝠的意思,蝙蝠在哥谭并不起眼,它们可以倒挂在任何一户人家的吊灯上,人类也不会认为蝙蝠能偷走他们的秘密。

对于普通蝙蝠而言,将自己在外面听到的学给这只老蝙蝠只是命令,它们不懂自己告诉了这只老蝙蝠什么。一群又一群的蝙蝠成了这只老蝙蝠的耳报神,让它只要呆在巢穴里就能知道哥谭发生的所有事。

“无论您有什么问题,我都会尽我所能的回答。”老蝙蝠的头压得低低的,声音里带着说不出来的谄媚。

“你觉得,哥谭黑暗世界里最需要注意的人物是谁。”

“是侵占我们领地的那个人类——蝙蝠侠。”说到蝙蝠侠的时候老蝙蝠语气里带着不忿,在他眼里蝙蝠侠侵占了它的家园,还侵占了它的名声,如果当初它获得超级能力的话,蝙蝠侠的名声就该是他的。

……

“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去哥谭。那里可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道林叔叔知道你背着他要求调往哥谭一定会很生气。”

托尼的声音在手机里含含糊糊的,伴随着固定频率的敲击声。他在知道沃洛克的决定后觉得沃洛克一定是脑子坏掉了,哥谭那种地方可不是沃洛克这样前途光明的年轻人应该去的。

沃洛克翻着手中的资料,一心二用的回话:“就是因为父亲和母亲现在不在美国我才抓紧时间敲定这件事。我交申请的时候父亲都没有打电话回来阻止我,说明他默认了。”

“所以你还是没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去哥谭,我从来没有听你说过你对哥谭感兴趣。”

“一定要认真说的话,我第一次知道哥谭是因为去年的《纽约时尚周报》。报社主编同时刊登了你和布鲁斯韦恩的照片,标题是究竟谁才是美国女性心中的花花公子?你约会的明星模特次数比韦恩总裁多,但是你在那些姑娘们口中可不如韦恩总裁体贴大方。”

“好吧好吧不和你开玩笑,我要说我是去追星的你信不信。”沃洛克看着面前堆叠的资料露出了微笑,这些都是关于蝙蝠侠的。

那只老蝙蝠给沃洛克介绍哥谭情况的时候,五句里绝对有一句是和蝙蝠侠有关的。它站在族群的立场上对蝙蝠侠深恶痛绝,但站在人类的立场上蝙蝠侠绝对是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