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提长得一模一样这种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儿,其次是他顶着那张分外眼熟的脸却还能准确无误地认得约翰,那他一定就是白骑士。

约翰开始庆幸自己刚才没有站起来,否则这会儿他也应该又摔下去了。

他的心脏极速跳动着,所有献血都在向心脏流去,他浑身发冷、忍不住打颤,在梦境里经历过的那些残酷场景在他脑中不断回放。

但畏惧死亡并不是约翰如此恐惧的原因。

约翰的愧疚感和心虚几乎压垮了他,比起死亡和折磨,愧疚感更让他心里无法承受。

特别是二十多年后,本该化为灰烬的骑士再度出现在他面前。

因为。

他杀死了哥谭的白昼。

作者有话要说:真正的痴汉布鲁斯。

以及小法有前妻,但前妻身份特殊,我只能告诉你们从头到尾小法都不爱她就是了,他两也没有孩子!!1

第103章 103

法斯特垂眸盯着腿软瘫倒在地上爬不起来面色僵硬的约翰。

法斯特脸上展露出一个清爽的笑容,他笑眯着眼,看起来年轻、无害。

可那双眯起的眸子里却只有一片黑暗。

“别紧张,先生。哦我忘了,是约翰,老朋友。”法斯特从桌上跳下,踱步走到约翰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