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么说,她能够心安理得当小孩子的时光就要结束了。

黎书雁让人给她找来礼服,她笨拙地穿上高跟鞋,等学校里的同学们都离开了,再一个人进废弃的舞厅里练习,她不想在别人面前露怯,可这样她连个舞伴都没有。

事实证明,跳舞并不比学习母亲留下的笔记简单到哪去。

“舞曲是哪一首?”曾曼文问。

她暂停了留声机,把她喜欢的曲子换下来,在她带进少将府的一大箱子唱片之中翻找。

鬼使神差地,黎书雁把毕业舞会的舞曲告诉了曾曼文。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黎书雁把手放在曾曼文的手心,让这个大她五岁的女人带着她在舞池里旋转,曾曼文的技巧很好,她知道该什么时候提醒黎书雁撤步,什么时候扣着她的腰欺身而上。

黎书雁那双像踩刀子一样的高跟鞋被仍在墙角的书包里,她就穿着平底的学生鞋,比曾曼文低小半头。

曾曼文脚上的高跟鞋面蒙了沉稳的藏蓝色麂皮,偶尔亮出来的鞋底确实极亮眼的玫红色,半首曲子过去,她精致的鞋尖上全是来自黎书雁的鞋底尘,但曾曼文倒是挺快活的。

一曲终了,黎书雁气喘吁吁,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曾曼文允许她靠在沙发上把气喘匀,然后不讲情面地拉起她继续。

曾曼文的体力好得出奇,至少在跳舞这件事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天回到家和曾曼文肌肤相贴地练舞,成了两个人不必宣之于口的默契,曾曼文颈间略带脂粉气的白花香,也渐渐不那么让黎书雁反感了。

所以等那一天黎少将破天荒地晚饭时间回家,发现家里两个女人都不在,也就显得没那么惊世骇俗了。

华灯初上,曾曼文和黎书雁手挽着手从外面回来,胳膊上挎着中心商场的购物袋,里面是最新款的鞋子,由曾曼文帮黎书雁挑的,舒适不累脚。

黎少将沉默半晌,憋出来一句:“你们现在关系挺好啊。”

黎书雁的手惊慌失措地从曾曼文臂弯里钻出来,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