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他思考了半天,发现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自己就能解决的。

“我跟莉迪亚和谢尔顿都说过,他们可以选择留在我身边,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讲良心的人家,可能你会再次被当成奴隶,他们只要不承认你的证明文件就行了,到时候你能找谁呢?你要是在萨凡纳,我还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着他们离开了佐治亚,我就没有办法了。你认识字,你读一读这个。”

她从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递给他。

是臭名昭著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为奴隶,1834年随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隶制的伊利诺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获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当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雇佣制仆人的身份跟随前主人返回密苏里,密苏里州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当成奴隶。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苏里州巡回法庭提出申诉,要求承认他的自由身份,初审获胜,但第二年便被密苏里最高法院驳回;

司考特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于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苏里最高法院的判决,决定司考特必须重新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属并不因为被带入该区内即取得自由,纵或他的主人携带他们到那里去是有意成为该地永久居民的。……

……因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带往伊利诺斯州时是一个奴隶,在伊利诺斯州也是当做奴隶,同时也是当做奴隶带回密苏里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隶是依照密苏里州的法律而决定,不是依照伊利诺斯州的法律而决定的。”

这个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还算得上新鲜热辣。经过报纸传播和黑奴之间的口口相传,也早已传遍佐治亚州。

丹泽尔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判决书。他的文化程度也就是个读报纸、写简单信件的程度,判决书里一半的单词不认识,可意思还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磕磕巴巴的读了起来。

丹泽尔心情沉重。

“白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么都能做出来。”

丹泽尔茫然的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