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出去。
他要杀回哥谭。
因为背负着一个人的生命,他必须成功。
一天后。
一个佝偻着背、头发蓬乱、长相普通的男人出现在了哥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火柴马龙,过来了!大哥叫我们过去!”一个混混招呼他。
火柴马龙应了一声,走了过去。
他蓬乱的头发遮盖住了眉毛,甚至遮到了眼睛。没有人看到他的眼里透出来的是锐利而冷漠的光。
哥谭,我回来了。
哥谭警察局的局长戈登已经好几天不眠不休了。
因为最近哥谭新出现了一个罪犯,叫做贝恩。他行事高调,非常嚣张,但是又很有手段,哥谭里的很多黑帮都被他给收服。他还在城市里宣传反动言论,意图挑动人民和政府的矛盾。他的势力已经太大,警察都不敢直接跟他硬拼。
再加上之前丑迷大战的余波还没有解决,戈登简直愁得头发都要掉光了。
他忍不住叹息:“蝙蝠侠,你到底去哪里了,哥谭需要你,你不会真的死了吧……”
话刚说到一半,冷不丁他就听到自己的身后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嗓音:“我在。”
戈登头皮发麻,脑子一炸,下意识地就掏出枪。
然后他看到了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