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抬头,看向给自己擦去血迹的蝙蝠侠,专注地盯着他。
“怎么了。”蝙蝠侠问。
“没……就是觉得你现在的眼神好温柔。”林秀身体微微颤抖,但他轻轻地笑了。他想要摸摸蝙蝠侠的眼睛。但刚刚抬起手,他就意识到自己的右手骨头已经变形了,上面还沾满了血迹。林秀又讪讪地把手放了下去。
他低下头,自顾自地开始说话:
“蝙蝠侠,我真的很喜欢你。”
蝙蝠侠手上的动作一顿,然后继续。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我被一个人打劫,你救了我,还送我回家。”林秀说着说着,忍不住笑出声,又牵扯到腹部的伤口,倒吸了一口冷气,“当时我对你的印象是哥谭黑夜的守护神,强大而友善的黑暗骑士,我对你只有敬佩喜爱之心。”
蝙蝠侠:“我不强大,也不友善,不是哥谭的守护神,也不是黑暗骑士,我只是一个在晚上披着一张蝙蝠的皮的罪犯。”
“你总是这样说,”林秀抱怨,“你为什么不正视一下你自己呢,你明明就是一个英雄。”
蝙蝠侠闭嘴了。
林秀继续说:“后来,因为小丑,我的性格变得有些奇怪,当时我看上你了,我就用了一些奇怪的方式来追求你。”
蝙蝠侠想,的确很奇怪。
“等我清醒过来后,我以为我对你的喜欢只是因为病毒,是暂时的。但是后来想想,我好像真的有些喜欢你,在清醒的情况下。”
“所以……后来我就用比较正常的方式追你了,比如说——我可是天天写情书寄到韦恩庄园的,你应该没看吧?”林秀看向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