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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不是命案,主审之人也无意深究。勒令李大郎赔人家医药费,再赔十两银子,这事便了了。

“大人,李大郎的媳妇来了,说请大人作主和离。”

小媳妇上堂,含着眼泪对着堂前大人一跪,“大人呐,求您作主,让民妇和离。”

一边哭一边大骂李大郎,成亲三年竟是完璧,听得堂上之人俱是惊讶不已。

“他那方面异于常人,不能让女子近身。常常邀了人来家中鬼混,偏不敢让人知道,每回故意出门,又从后门回家。来的人敲门进来,让街坊邻居都以为是民妇不守妇道。民妇实在冤枉,本想一死了之,可民妇还有父母高堂,实在不忍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更不愿意背个水性杨花的名声去死。民妇现在只想和离,请大人作主。”

“小小妇人还敢请大人为你作主,给我回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哪有你挑的份。我告诉你,你生是我们李家的人,死是我们李家的鬼。”

“李大郎你欺人太甚,人家好好一个姑娘家,被你糟蹋成这样,你还敢口出狂言。大人,请大人为民作主。”那几个摸着黑进去看偷人的街坊,这会儿倒成了正义的化身,都站出来要大人替小媳妇作主和离。

“我们之前是觉得她水性杨花,不是好人,所以去捉/奸有何不可。可是既然人家是好人,我自然要帮着人家。好好一个清白的姑娘家,这不是耽误人家一辈子吗?”

替小媳妇说话的街坊,一回来便被邻居抓住,人人都在打听昨天晚上的事。于是这些个亲历者们,跟说书先生一样,很是过了回瘾,当个回主角。

最后的结尾,大家所说俱是相同,大人判了李大郎和小媳妇和离。大人英明,李大郎是个烂桃,小相公白花花的皮子可真嫩。最后压低声音再来一句,亲耳听到的,小相公说王爷不行,还不如李大郎。当然,你们可千万不要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