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案发现场出来
,商澜又看了看外围。
东跨院墙上有新鲜的鞋底摩擦的痕迹——凶手从跨院进来,又从跨院跳出去。
凶手用门栓袭击了两位死者,但地上没有拖痕。
墙内外都铺了石板,凶手没留下脚印。
除此之外,还有走访邻居得到的信息。
第一,邻居家的下人说,有十多天没看见死者了。
第二,两名死者刚搬来不久,跟附近的人不熟——之前是姓孙的夫妇。
回到六扇门,宋春把参与的人员聚在一起,他拿到了顺天府的卷宗,把三桩案子放一起总结了一下。
三桩案子有三个共同点。
首先,案子都有三组神秘的数字,书写方式大体相仿。
第一桩案子发生七年前的六月,案发地点在城北郊的一个荒废的庙里,庙里的柱子上刻着:“一,一,一”,“二,八,七”,“一,三,一”。
第二桩案子发生在四年前的春天,死者是一个光棍,案发地在京城南面的龙门镇,数字同样被刻在柱子上,“廿七,一,三”,“一,一,一”,“一,三,一”
其次,死者都是边缘人,与人少有往来。
第一位死者是乞丐,官府的卷宗记载很少,只知道乞丐原在北城门内沿街乞讨。
第二位死者是光棍汉,好吃懒做,靠两个兄长救济过活,平日太邋遢,经常上顿不接下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