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林默尴尬得都快抽过去了:“不……不好吧……这么隐私……”

陆小凤道:“叶孤城剑法举世无双,他为何要教授南王世子?听刚才的声音,似乎世子也并非在剑法一道有什么天分。”

“你只是听,又不是看,不算偷师。”

林默表情空了:“练……剑啊?”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