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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玛娃和她女儿米卡住在蜂蜜街,这位诗人俄瑞斯阿瑟则住在芥末路,蜂蜜,芥末,温迪倒是一直很好奇炸鸡蘸蜂蜜芥末酱是什么味道,但仅仅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尝试过,因为芥末太呛了。

不过蜂蜜的口味绵软,也许能中和芥末的呛鼻,她猜的。

有空得试试。

“谢谢。”温迪把代表阿瑟的银圆牌收好,对威尔森说,“我等下来找你。”

如果没有意外,俄瑞斯阿瑟在家,她有把握上午就完成任务,再来一出“温酒斩华雄”。

威尔森很高兴。

他高兴的是温迪主动积极的态度,她看起来好像对完成任务很有激情,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只能说,也许她是天生的杀手。这次威尔森亲自将温迪送到了一楼,但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二人在大厅分手,温迪出门,威尔森则回到了吧台后面,继续擦他的酒杯。

温迪从酒馆里出来,找了一辆在附近的马车离开。

她选择在红石大道和芥末路的交汇路口下车,没有让马车进去。

不光是因为她不想让人知道她去过阿瑟家,也是因为芥末路真的太窄了,道路两旁还有许多的垃圾和杂物,马车连挤都挤不进去。索性她直接在这里下车,这次的车资也是20个铜币,但比之前走得远一些。温迪倒不觉得自己是被之前那个车夫坑了,她怀疑这是起步价。

在路口,温迪提起裙摆,用一条细腰带重新绑紧,将裙摆提高了几公分,让它远离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