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兔子取了名字,她可就不好意思再给它们喂蘑菇了。
温迪再选了两种蘑菇,同样,切碎后拿来,分开喂给两只兔子吃。
昨晚给兔子喂过,已证实可食用的蘑菇,则被温迪收集起来,送到了晾房里。现在的天气不适合晾晒,实验后证明晾房很好用,因此她决定采用烘干的方法来处理这些蘑菇,延长它们的保存期。
她带着木铲去,先把之前燃烧后留下的大量炭灰铲出来,再放上木头,树皮,枯草,点火。
温迪对这套程序熟悉得很,打火石擦了两下就把火点燃,用木棍拨弄几下引燃了木头就回山洞去做早餐。这段时间她还没吃腻汤粉,所以早餐还是要煮汤粉吃,与之前几天唯一的不同只在码子。她炒了一碟土豆丝,炒了一碟肉片,下油下调料都很大方,口味比较重,最适合配清淡的汤粉吃。
今天的汤是用几条小鱼熬出来的,小鱼用油正反面炸过,焦焦脆脆,用土豆粉裹着一起放在口中咀嚼,味道很好。
“呜,好香哦!”黑毛从山洞里跑出来在餐桌边坐下,“我喜欢吃土豆丝!”
他没有问温迪为什么先动筷子不叫他,温迪自己倒是比较心虚,先解释道:“我就尝尝。”
“嗯,好吃!”黑毛没有计较,夹起碗里的土豆粉稀溜溜地吃起来。
“还行吧。”温迪还在心虚,难得没顺着他的话自我赞许。
“这就是你说的面吧?”他接着说。
“这不是面,这是土豆粉,面和土豆粉不是一种东西。”温迪心虚归心虚,错的也要纠正。
“那你吃到粉了,应该很高兴。”黑毛说。
温迪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曾经跟黑毛说过她想念住的小区门口的早餐店,那家店的粉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