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投无路的娜美只能回到原来的家,她被父亲的情人刁难,对方愿意施舍给他们饭菜,前提是她要对那个人下跪。
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弟弟,娜美不得不放下尊严。
她一次次地忍受厌恶之人的羞辱,回到家后却发现母亲不仅没有收敛,还变本加厉地欠下了信用卡的债务。
娜美用自己打工的钱还了债,痛苦之下,她有了一个念头:如果烧掉那栋房子,母亲是不是就能放下了?
她最终被泰清阻止,没有做出会让自己后悔的事。但之后的某天晚上,娜美却看到了火光。
着火的不是她家的宅子,而是泰清家的餐馆。她曾经听对方说过,他宁愿毁掉自家的餐馆,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它被卖给别人。
娜美跑过去时看到了伫立在火场前的泰清,她决心成为他的共犯,为他做出不在场证明。
《为了n》原著中多次提起过,对于女主角来说,极致的爱就是分担犯罪。不是共同犯罪,而是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对方分担。
文初玄认为这像是一种“我已经在黑暗里了,至少要让你去看到光”的病态的奉献感,或许是女主角本身的经历塑造了她的想法,让她对“爱”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紧张吗?”徐任国问道。
他们即将要拍一场火灾戏,虽然不需要亲自闯入火海,但这场戏剧组使用的是真火,看起来还是有些可怕的。
徐任国看到工作人员在搭设火架,担心文初玄会害怕这样的场景。
事实上,文初玄的胆子比他想象得要大很多。
她笑了笑,说道:“不紧张。”
天色渐晚,场景布置已经准备完毕,道具组的工作人员点燃了火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