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有些好笑地看了眼他,道:“怎么,这不正是你的工作吗?”
奥维茨闻言,不由有些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道:“好吧!我继续努力。那么,唱片公司那边……”
“最糟糕的那家,报价是多少?”
“八百万,减不下来!”
“什么都没有了,还要八百万,真是想钱想疯了!”吴承不由嘀咕了句,末了道:“五百万,愿意就拿下来,不愿意就换一家。如果能拿下来的话,三千万能够签下他,就给我签下来,公司全部资源都用在他身上,暂时整个公司就替他一个人服务。”
“嘿,boss,你确信你没有疯?”
吴承不由翻了个白眼,暗骂:我能告诉你,真没多少时间了吗?
再过一两年,明年还是后年……吴承想了下,具体时间他根本没有印象,反正就是八年代之前,这位天王就真正开始崛起了。
等他一崛起,三千万,人家鸟都鸟你好吧!
北美唱片市场的繁荣,是东南亚没办法比较的,一张专辑出来轻轻松松破百万,甚至是上千万,这都不是什么怪事。不像香江,一张唱片要是能上十万,那就是双白金了,这含金量,可真是没法比。
而且杰克逊天王的唱片,销量能低吗?破千万是小意思好吧!
就算现在他还没那么厉害,破不了千万,可几百万那也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吧!五百万张专辑的销量,这里面的价值可就是数千万了。
纯收入估计也有一两千万,一两张专辑,轻易将转签费赚回来是一点问题没有。是以,三千万,吴承完全可以接受。
不过,给奥维茨看来,这三千万的转签费,那真是个巨坑。要知道,赫本这样的顶级女艺人,转签费也不过千万而已。
就那五个黑人青年,三千万的转签费,不坑才怪!
之前《七宗罪》的票房也才五千多万,梦工厂公司能够分到两千多万就算不错了。海外票房虽然会更多一点,但实际上梦工厂能够分到的钱,并不比北美多多少,再加上一些税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