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床下拿出刀,我生气到想要杀了席巴。

我喜欢在床底下放刀,我童年的时候太弱小,只能借助利器反击敌人,把刀放在床底下能给我安全感。

以前我还会在枕头下放手|枪,因为有枪的话,即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也能借此击溃成年人。

武器,对于自身缺乏武力的小孩子来说,太重要了。

原著剧情不重要,揍敌客的报复也不重要,关我屁事,我要杀了席巴,把他剁成很多块,就在此地,立刻,马上。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十倍奉还。

什么狗屁惊喜,让我平白吐了那么多血,也没向我道歉。

吃下有毒的土豆,头昏目眩的那一刻,我感到可能被背叛的愤怒,只是危急关头,无暇顾及情绪问题。

多年以来,对席巴积累的喜爱尽数变为杀意,拔刀出鞘,我握住刀柄。

哼,可恶的职业杀手,天性狡诈,神经异常敏锐,他们不可能睡死,稍有风吹草动便会警醒——我发现席巴在屋内的气息消失了。

既然被他察觉到,那我就不必极力压抑杀气了。

随手把刀鞘扔到床上,我提着刀,沉下气,赤着脚,慢慢走出卧室。

我想起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

握着餐刀,对着男人的尸体乱捅乱戳不叫杀人,在我动手前,他已经被杀手掏心死了。尽管捅刀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把他当成活人,但从死因来看,人根本不是我杀的,法律应该只能判我侮辱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