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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体比这只黑狗更壮,一个跃起,就将它扑到在地,那黑狗想要反抗,但一只捡垃圾吃的流浪狗,又怎么会是天天吃肉的大黄的对手,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大黄爪下挣脱时,它就发出了几声哀鸣,谦卑的低下了狗头,以示臣服。

大黄将这黑狗压下身下,俯视众狗,大声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首领,谁赞同,谁反对?”

一声犬吠,众狗低头。

不多时,王都的各大街道,各条小巷,都出现了流浪狗的影子,他们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的嗅着什么,让看到这一幕的百姓极为惊奇……

梨花苑。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林秀在听彩衣唱歌,这次,她没有再让彩衣唱戏腔了,《十年》这首歌曲,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从彩衣口中唱出来,让林秀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

如果她身上穿的不是古风的罗裙,而是旗袍或是t恤热裤,一定会更有感觉。

等到日后,林秀一定亲自设计几套现代服装,让她换着穿,彩衣这身段,不穿旗袍真是浪费了,到时候她穿着旗袍,唱着江南小调……

嗯,是初恋的感觉。

彩衣发现,林公子每次让她唱的曲目,虽然韵律都极好听,但却越来越偏门,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他自然知道林公子是不懂音律的,她实在好奇,他教她的这些曲目,都是从哪里来的?

唱完一曲之后,她为林秀添上了一杯茶水,然后问道:“那些小丫头从来没有学过规矩,没有惹你们生气吧?”

林秀笑道:“没有,小丫头们很活泼,我娘很喜欢她们。”

彩衣打趣道:“其实我挺羡慕她们的,哪怕是在公子府上做下人,也比在戏楼好得多,若是可以的话,我也想像她们一样,哪怕只是在公子身边端茶倒水……”

林秀果断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彩衣目中的光彩一暗,脸上却依旧保持着笑容,说道:“公子不要当真,我就是开个玩笑。”

林秀看着她,说道:“彩衣姑娘这么好的女子,端茶倒水我可舍不得,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就请你到家里,让你天天给我一个人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