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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影圈流行的话来说,这是一部典型的青春偶像反乌托邦小说。

在未来的北美洲,帕纳姆国建立在一片废墟之上,它的中心凯匹特位于十二个区的中央。

每年,十二个区都被迫向凯匹特送去年龄在12岁至18岁的少男少女各一名作为“贡品”,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项残酷而可怕的生与死的竞赛,所有的贡品必须战斗到死,最后的幸存者就是胜者。

竞技场是经过人工布置的森林、荒原,竞赛中,猎杀、追踪、饥饿、伪装、智斗等生死存亡的场面,都被电视现场直播到全国,每个人都必须观看,而且要当成节日一样庆祝。对于凯匹特,这是年度盛会,是一场游戏;对于其他十二区,则是羞辱和折磨。

生存是16岁的凯特尼斯的本能,她依靠在十二区围栏外偷猎、采集野果勉强养活妈妈、妹妹和自己。当凯特尼斯代替抽中“生死签”的妹妹参加饥饿游戏时,她明白这对她意味着死亡,如果她想生存,她必须在人性与生存、死亡与爱情之间做出选择。

在竞技场上,凯特尼斯机缘巧合被塑造成“燃烧的女孩”,又与本区的另一个贡品皮塔组成“明星恋人”备受瞩目。她很困惑自己与皮塔的关系,她企图拯救其他竞赛者的生命,机智地应对游戏中出现的谜题,这使她成了电视观众关注的中心……

跟另一个青春系列小说非常相似,《饥饿游戏》也像是一部披着反乌托邦外衣的爱情小说。

而且这小说跟去年他为了寻找《饥饿游戏》时看过的《大逃杀》有很大程度上的相似。

将来传播范围广泛了,或者拍摄成电影,肯定会被人议论抄袭《大逃杀》系列。

不过,马修对这点根本没放在心上,好莱坞有些时候是很霸道的。

好莱坞的公司之间,甚至是与北美或者西方世界的其他公司,都非常讲究版权,但这个范围之外的地方,作风就有些霸道了。

比如像《大逃杀》的原产国,好莱坞有多少电影被议论过抄袭他们的动漫或者其他文学作品,但那边的人极少发起版权诉讼,即便有人打版权官司,也很难胜诉。

可以这么说,不在好莱坞划定的圈子之内的国家和地区,好莱坞的游戏规则根本就不考虑他们。

一个无比重视版权和契约的圈子,却不重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版权契约,这在好莱坞也不算新鲜事。

另外,这部小说中还充满惊悚和科幻元素。

这些也能为一部电影的改编提供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