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里给他画上一个红色的大叉,我抠…啊不是,心疼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正要转过身,外套的衣摆却被突然拉住了。

“等等。”

坐在身后的黑发青年眯着眼睛低下头,翻了翻自己肩上挎着的小包,最后从包里掏出一沓纸币递过来:“还真是没了本名侦探就不行啊,喏,拿去。”

咦?

我的眼睛亮了亮,江户川乱步很受用地享受着我崇拜的眼神,满意地说道:“处男女朋友要上交工资对吧,我可是攒了很多钱的,给你。”

我赶紧把心里那个红色的大叉涂掉了,接过钱拉住他的袖口,服服帖帖地拍狗腿子:“乱步大人,是我见过的最英明神武、高大威猛的男人!”

“哼,知道了还不赶快去?”

“遵命!”我行了个军礼,美滋滋地搂着钱迅速跑向,恢复如初的左腿也令自己身轻如燕,就是报刊亭的老板好像用看傻x的欣慰表情看着我们……嗐,管他呢。

事实证明,做人不能太得意。

我嘚了八瑟地把买完票剩下的大钞揣进裤兜,正打算离开地铁口,却在街边看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青年。

那是个带着黑色礼帽的赭红发男人。

橘发青年穿着帅气的黑色西装,因为开车而随风吹起来的赭红色头发微微飘动,黑色大衣稳稳的搭在肩上,精致的面容盯着前方,似乎在余光里发现了什么,他猛地将车子停了下来。

黑色的跑车因为极速摩擦地面而发出了非常刺耳的声响。

我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活动了一下灵活的左脚踝,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