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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润脸的,这个是光亮的,这个是持红,这个是”

“行了,来吧。”抬着一张绝美的年轻脸庞闭上了眼。

“我家小姐就是好看。”

她也和莲蓉说过,不必小姐小姐地唤她,可多年的习惯一时也改不掉,许倾便由她这么去了。许倾也相信之前的许大小姐也是把莲蓉当成姐妹对待的,所以她也照做就是了,不必多说。

本子很厚,装订也很精致,在莲蓉连续念了十天之后,许倾做了一个决定。

这十几天里,倒是没觉得自己身体有多不对劲,还是好好的,虽然府上的人都把她当个玻璃制品一样,但她没觉得这副身体有多脆弱,顶多是缺乏锻炼。

于是,她决定继承许大小姐的心愿,就算自己不混圈,但也要在这个朝代把娱乐圈搞起来。

不过阻碍颇多,这里不同于现代,没有发达先进的通讯设备,也不想发展成青楼那种场所。

伟大的计划就在许倾手中的笔下诞生了。

她爹口中的神医每天都会来一次。

“神医,我身体有好转吗?。”这天神医又来了,听到许倾的话,摆弄行医家伙式儿的手明显一停。

不得不说这神医真是生得好生俊气,只不过这手不是标准的小说男主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白皙是不错,但掌心十分粗糙,第一天给她把脉的时候许倾就感受到了。

神医顿了顿,还是一个字儿都没吐,给许倾急的。

许倾试探道:“神医?”

“有好转。”神医终于说话了,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像雪山中落满雪的松林间潺潺的溪流。

每天的药都是神医守在药炉子前亲自煎好了送过来的,其实这些事儿相府上的下人也能做,但是这位神医固执得很。

许倾能理解,神医这种人物应该多少有点完美主义倾向,凡事亲力亲为,也不愧为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