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警察对视一眼,又仔细的瞧着身份证上的男人以及男人的户籍所在地。

警官比划了一下手中的磁卡,立刻向随行的警员们下令:“小张,你立刻去警局找李月萍核实一下,其他人立刻跟我去常归酒店!”

这个常归酒店,说是酒店,但其实就是一个小旅馆而已,只有两层,位置就在丛家所在的小区往东南方向五里左右,只有小小的两层,一个半旧不新的招牌上写着‘常规酒店’四个字。

警察来到这个小旅馆的时候,旅馆的柜台只有一个四十左右的大妈在,看到警察进来立刻吓的站了起来。

这个小旅馆位置比较偏僻,处于这片区域的一个边角,因为不需要身份证登记,而且价格也便宜,很多招了小姐的人都喜欢来这里,生意倒也是不差。

警察左右看了看,走到那个大妈的面前,将那张磁卡拿了出来,“这个是你们这里的吧。”

大妈扫了一眼,连忙点头,“是,是我们的。”

“住这个方面的人退房了吗?”

“我,我查查。”说着,大妈就翻起了自己面前的本子。他们这个旅馆小,而且经营的也不能说是正经的旅馆,很多的记录都不会记在电脑上,而是使用纸笔记录下来。再加上这个旅馆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上了岁数的,很多都不会使用电脑,用本子倒也方便。

大妈翻了一页,看完后对着警察说道:“没,没有退。”

警察面色一喜,“带我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