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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很长一段时间,金眼雕洪琛之名,能令金华宵小为之丧胆。

再加上这位洪捕头嫉恶如仇的性格。

犯事的凶徒,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没有谁不感到心惊胆寒的。

洪琛破案,之所以无往不利,是因为他自小就是过目不忘,脑海里能自然而然的形成画面。

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在他的眼前经过,就算过上十年,都能恍如初见。

他甚至能记得对方的音容笑貌,说话之时每一个词语的颤音。

这种天赋是天生的,被他利用了破案上面来,查验蛛丝蚂迹层层推理,从而还原案情真相,极为神奇。

有那么一段时间,甚至很多人在背后尊称其为神眼捕头。

破案破得多了,就会得罪人。

总有那么一些人并不讲规矩,明面上玩不过,就会玩阴的。

那一天傍晚,洪琛交付了衙门里的任务,提着两斤猪头肉,兴冲冲的回家。

往常这个时候,自家娘子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回家擦把脸,喝杯热茶,消除了白日里奔波的疲惫,然后就美美的吃上一顿,再逗逗自家儿子女儿,生活忙碌中有着闲逸,十分充实舒心。

“儿子倒是在家,只是女儿已被送去她姥姥家中,不知还住得习惯不?丫头平日里最爱撒娇,没有她娘亲哄着睡,会不会半夜哭闹呢?”

想起这些事情,洪琛脸上就露出笑容。

等走到自家附近时,他的脸色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