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尾巴,则是因为穿越女说了一句熊掌好吃,他就想要割了熊掌给穿越女。喜欢谁, 就把最好的东西给谁。而那大笨熊把尾巴藏的比熊掌还严, 所以原主儿就觉得熊尾巴肯定比熊掌好吃。于是……
得, 这原主儿也没什么脑子, 你们其实挺般配的。程柠九感觉自己的智慧在这种世界里简直毫无用途。这爱恨如此简单,简直令她这个复杂的人类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是她想太多,她把你们想的太复杂了。
连衣服都不知道穿的上古兽人时代,她真的不要用太多的脑子了,犯不上。
程柠九觉得自己之前的担心都是浪费感情,那么笨的原主儿都能把这家伙骗了一次,自己就不能再骗他一次?反正自己要离开这个世界也得先攻略了这家伙,不跑了不跑了。
做了决定的程柠九不仅不跑了,甚至还有心情观察这大笨熊,这家伙人形态肤色健康,肌肉流畅,长的还不赖。就这种长得帅还没什么脑子,这要是在现代得多少小姑娘喜欢?尤其那本钱那么足,富婆看了都得忍不住的想要包养他吧?
但是!一想到这种家伙还有另外四个要攻略,程柠九便觉得海王模式不适合她,她还是单纯的刷个好感度当个普通朋友就行了。
熊,喜欢什么呢?
蜂蜜?
程柠九歪着脑袋看向一旁树上的蜂巢。时刻关注着程柠九的熊族首领顺着程柠九的视线看了过去,然后熟练地把蜂蜜拿到了手里。
用小树枝黏上一点儿蜂蜜,喂到了程柠九的嘴巴里。